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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旅游诚信评价体系覆盖16.89万企业 失信经营者将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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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554 更新时间:2021年03月25日09:33:15 打印此页 关闭

      3月16日,记者从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云南省自2019年建立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游客共同参与的诚信评价体系以来,已完成对7个业态(酒店、餐饮、旅行社、旅游汽车公司、旅游景区、租赁车公司、涉旅商品经营户)16.89万家涉旅企业的诚信评价。

  据了解,为鼓励和引导涉旅企业诚信经营,不断提升游客的体验感和满意度,全力营造文明和谐、诚信友善、规范有序的旅游环境,2019年以来,云南省建立了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游客共同参与的诚信评价体系,对酒店、餐饮、旅行社、旅游汽车公司、旅游景区、租赁车公司、涉旅经营户等7个业态的涉旅企业开展诚信评价,形成由规范指数、品质指数、体验指数构成的诚信指数。

  其中,规范指数由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对旅游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综合评价,重点考评是否合规经营;品质指数由行业协会或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暗访体验等方式对涉旅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专业评价;体验指数由旅游者通过网络平台对涉旅企业的服务水平进行体验评价。

  三项指数加权平均形成诚信分,并公开发布,作为政府监管依据,为游客选择旅游企业提供参考。对诚信评价低于6分的企业进行下线,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实施监管。

  目前,已完成16.89万家涉旅企业的诚信评价工作,累计进入重点监管企业712家,完成整改并退出重点监管661家,现有重点监管企业51家。

  同时,云南省按照国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出台了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等系列工作措施和制度,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文化和旅游监管机制,依据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对从事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按照提出名单、告知、认定、公示、联合惩戒等程序和步骤,将严重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列入"黑名单"管理,对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涉旅企业,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真正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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