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商务局印发了《威海市商务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提出,我市商务领域信用主体将统一划分为诚信守法、轻微失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四类,分别对应A+、A级,B级,C、C-级,D、D-级七个等级,建立我市商务领域信用分级分类标准,并明确“红黑名单”管理办法及奖惩措施。
“在商务部、山东省商务厅出台统一认定标准之前,由市商务局负责认定市级商务领域红名单。”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红名单”即守信联合激励对象,经信用核实,三年内无任何行政处罚记录,当前未列入任何领域黑名单,并且本年度获得市级及以上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政府表彰、奖励,或被市商务局在分类监管中确定为A+级别,以及商务部门认定的其他可被列入红名单的情形,可以纳入市级商务领域红名单,红名单有效期限为1年。商务领域“黑名单”即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由商务部各业务司局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由商务部信用工作机构负责发布。
信用主体被列入任一领域红名单或被市商务局在分类监管中确定为信用等级较高的,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时,将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申请资金扶持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资金扶持,评先选优、申请优惠政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评先选优、优惠政策申请。被列入黑名单或被市商务局在分类监管中确定为信用等级较低的主体,日常监督管理中,将合理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限制资金扶持,限制评先选优、优惠政策申请。此外,成品油零售企业被有关部门列为石油天然气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期间,不得再次申请零售经营许可。
来源:威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