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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出台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助推国防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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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545 更新时间:2021年08月31日09:26:54 打印此页 关闭

      “张参谋,我们企业民兵编建名单已经提报,请注意查收。”8月中旬以来,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武部不断接到企业主动对接编兵工作的来电。谈起变化,区人武部参谋张广成说:“编兵企业工作态度的转变,得益于市里刚刚出台的《青岛市国防动员领域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8月初,针对民兵编训质效低、兵役惩处执行难、军事设施保护意识淡、预征预储不达标等现象,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青岛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出台了《青岛市国防动员领域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该办法遵循军地联动、社会参与,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依法依规、保护权益的原则,通过信息公开、资源共享、行政奖惩、市场激励等方式方法,着力构建国防动员领域跨军地、跨部门和跨区域的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推动国防动员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为明确国防动员领域各类守信、失信行为认定情形,该办法将国防动员领域信用信息区分为平时动员准备、后备力量建设、兵员征集、国防教育、军事设施保护、国防动员应急作战准备、维稳处突和抢险救灾等8个方面,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5类诚信情形、26项失信行为进行详细界定,分别明确个人诚信6类情形和一般失信、严重失信28种现象,并就失信异议申请、联合惩戒、失信修复、诚信褒奖、权益保障作出具体规定。

  登录“信用中国(山东青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主页,信用公示一栏显示失信黑名单行为主体的相关内容,点击进入信息页面,失信主体的列入时间、原因、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等信息一目了然。“今后国防动员领域的信用信息也会在平台上进行共享。以民兵工作为例,对拒绝、逃避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并经教育不改的行为主体,将被认定为一般失信行为,其信息将在平台黑名单中公示。”据青岛市国动委综合办负责人介绍,国防动员领域方面的失信行为于每年6月、12月底前共享至青岛市公共信息平台,其中一般失信信息公示期限为一年,严重失信信息公示期为三年。

  “该办法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将国防动员工作与行为主体的信用信息挂钩,并利用互联网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共享。”青岛警备区司令员刘尧说,该办法的出台,建立和完善了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有利于提升行为主体参与国防动员工作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关心国防、支持国防、建设国防的良好氛围。

来源:中国国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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