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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机构“看门人”作用 五部门发文提升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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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39 更新时间:2021年08月11日09:31:42 打印此页 关闭

      信用评级是债券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关系到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大局。近日,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方向,从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强化信息披露等方面对信用评级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强调优化评级生态,严格对信用评级机构监督管理。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规模日益壮大。人民银行日前公布的金融市场运行情况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债券市场托管余额为123.6万亿元。其中,公司信用类债券托管余额达29.3万亿元。

  此前,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在信用评级行业发展座谈会上指出,近年来,我国评级行业在统一规则、完善监管、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但也存在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事前预警功能弱等问题,制约了我国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评级行业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坚持职业操守,勤勉尽责,努力提高评级能力,提升评级质量。

  “评级机构作为债券市场的‘守门人’,对债券市场做出贡献的同时也存在一定问题,精准揭示信用风险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中债资信技术标准总部总经理霍志辉在接受人民记者采访时表示。

  为此,《通知》一是要求评级机构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提升评级质量和区分度,另外对于信用评级机构一次性调整信用评级超过三个子级(含)的,应当立即启动全面的回溯检验,并公布未来采取改进措施。

  二是加强信息披露,单独披露受评主体个体信用状况,最终评级结果考虑外部支持的情况,特别是,鼓励发行人选择两家及以上信用评级机构开展评级业务,鼓励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主动评级、投资者付费评级并披露评级结果,发挥双评级、多评级以及不同模式评级的交叉验证作用。

  三是择机适时调整监管政策关于各类资金可投资债券的级别门槛,弱化债券质押式回购对外部评级的依赖,将评级需求的主导权交还市场。

  “上述措施从评级机构内部建设和外部评级生态等多方位进行规范,必将逐步纠正上述不够科学的评级现象,使得债券市场整体级别分布更加合理和科学,有助于评级结果准确性逐步提升,评级机构将逐步回归更好发挥揭示风险、服务债券定价参考等作用,从根本上遏制评级虚高,提升我国信用评级质量和竞争力,从而促进整个债券市场健康发展。”霍志辉说。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提出了鼓励引入投资人付费评级,发挥双评级、多评级以及不同模式评级的交叉验证作用。对此,中债资信评级部门负责人李欣告诉人民网记者,过去投资人付费模式还处在探索阶段,对债券风险定价无法产生直接影响,无法发挥挤泡沫、降虚高的作用。此次相关鼓励政策和机制的落地,有助于评级行业良性、有序的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通知》有利于提升信用评级质量和区分度,进一步发挥信用评级在风险揭示和风险定价等方面的作用,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推动信用评级行业更好服务于债券市场健康发展大局。

  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用评级行业的监督管理,推动信用评级机构切实发挥债券市场“看门人”作用,助力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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