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联合惩戒规范“诚信从业”。根据上级要求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要求,出台了《关于对人防工程建设严重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实施方案》,今年以来对人防工程建设轻微失信行为均予以及时纠正到位,未查处人防工程建设严重失信行为,未启动联合惩戒程序。
二是平战结合项目招租重视“诚信为本”。在早期人防工程招租和管理过程中,重点考察承租方的信用情况,在招标时做好拟承租个人或单位的信用情况审查,在签订招租赁合同时写明需遵守法律诚信经营等内容,对已签订合同的承租方信用情况进行持续追踪,若在巡查中发现,或被其他单位、个人投诉,存在违反诚信经营、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的,情节轻微的予以口头警告、发放整改通知书,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终止合同并记录在案,上传至信用福州平台。今年以来,共对3个到期的早期人防工程进行重新招租,对拟承租单位和个人的信用情况予以认真审核,对所有已签约的承租方开展检查时均未发现存在严重违约行为。
三是岗位管理重视“诚信立身”。在开展一线干部考察工作中,将诚信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诚信档案管理,所有守信、失信记录将作为年终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确保干部职工谨言慎行,不触碰信用高压线。今年7月份,在我办评选推荐全省人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中,对拟评选推荐的1个先进集体和2个先进工作者的社会信用情况,专门致函市大数据委征询意见,将集体和个人的社会信用情况作为评选推荐的重要参考。
四是疫情防控运用“失信修复”。今年上半年,我办合理灵活运用手段,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防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在上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针对特殊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因疫情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行为免于记录不良信用记录,适当放宽信用修复期限,例如对早期人防工程承租人拖延缴纳租金的行为予以宽限,避免“因疫失信”给企业和个人带来的负面影响,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政策,对辖区符合条件的17家承租户免收2月份租金,对3、4月份租金实行减半收取,并签定免减租金协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辖区租赁户因疫情造成的损失。
来源:福州市人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