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近日印发相关意见称,在海南省交通运输领域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
意见将信用承诺分为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容缺受理型信用承诺、证明替代型信用承诺、信用修复型信用承诺、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和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等6种类型。
交通运输部门将向社会公示信用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并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记入信用档案、纳入省级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平台和海南自贸试验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事中事后监管、信用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违诺者,根据其造成的负面影响程度进行失信程度分级分类,依法依规给予行业信用评价扣分或降级、增加检查和抽查频次、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等差别化的惩戒措施。
对守诺者,行政审批过程中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优先或加快办理。对违诺者,在办理行政事项或服务过程中,不再给予享受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等便民服务措施。
海南省还将把信用承诺履行情况作为享受交通运输政策资金扶持、补贴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来源: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