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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县“四举措”助推社会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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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560 更新时间:2020年09月29日09:31:36 打印此页 关闭

      一是建立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联动机制。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信用建设的各项政策和法规,制定出台我县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要求,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实行任职限制,对一般的失信被执行人实行荣誉限制、高消费限制、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市场准入资格限制等。

  二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政府内部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以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加快推进行业信用记录体系建设,加强对行业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不断提高数据采集质量。积极开展信用监管和奖惩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行业自律系统,展开信用联动监管,推动行业、部门和地方广泛应用信用信息,实现对守信行为和失信行为的联奖联惩。

  三是依法有序地向社会公众和信用服务机构公开信用信息。强化对失信行为的社会监督,促进信用服务业健康发展。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在司法系统积极开展诚信建设,做到司法公开,建立执法和从业人员诚信信息,不断加强司法工作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同时,及时公布社会组织相关的异常名录、年度检查、优秀项目、处罚结果等内容。

  四是加强环境保护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并实施信用承诺制度,要求监管的工业污染源企业制定本单位的《环保承诺书》并对外公开,实施重点污染源环保信用管理制度(含黑名单制度)。

来源: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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