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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加大对湖北民企信贷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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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573 更新时间:2020年08月18日09:17:11 打印此页 关闭

      近日,国家发改委、中国工商银行联合下发《关于信贷支持湖北地区民营企业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国家发改委、中国工商银行设立湖北省民营企业专项支持计划,加大对湖北省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安排专项信贷规模,优化审批流程,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促进民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通知》,重点支持湖北省优势产业和产业集群,加强对装备制造类、能源化工类等制造业民营企业,尤其是重点中小企业的支持,带动整体产业链复工复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发展前景较好但暂时受困的民营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可通过展期、续贷、再融资等方式做好融资接续安排,减轻受困企业负担,满足企业持续经营需求。

  在专项信贷规模方面,《通知》明确,安排湖北省民营企业专项信贷规模。工商银行总行安排100亿民营企业专项规模并按月下达,分行在总行授权范围内给予相应优惠利率支持,提高信用类、中长期限贷款占比,确保专项精准、高效用于民营企业。同时,用好“绿色通道”机制,提升投放效率。工商银行内部建立审贷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减费让利“绿色通道”和应急响应机制,优先开展尽职调查、审查审批、资源配置,优化内部流程,合理简化手续,加快投放速度。

  此外,《通知》还提出,积极运用“信易贷”“抗疫贷”“用工贷”“税务贷”“烟草贷”等线上专属产品,满足企业场景化融资需求,积极推广企业网上银行、工银e钱包等线上产品,为企业提供线上便利化服务。积极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湖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工商银行开放信用数据查询比对等服务,推动向信用状况好的企业优先发放贷款,加大投放力度。对弄虚作假骗取贷款、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建立信用记录,依法依规进行惩戒。

  在强化规范管理方面,《通知》强调,对专项规模支持的民营企业,共同监督项目实施情况,确保贷款专款专用。对于在项目建设、运营及贷款使用中出现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等行为,一经发现和查实,根据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来源:中国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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